一、为加强教学管理,端正教风,特制定本条例;
二、成立教学检查小组:
组长:蒋业权、周长山
成员:李庆忠、刘祥学、李闰华、、黄松、李敏、蒋敏、李天雪、宾长初、马艺芳
三、检查小组职责:不定期检查任课教师、教职工履职、在岗工作情况,以确保学院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四、关于备课,所有任课教师均应提供完整的纸质讲义,以备检查,凡未能现场提交者,一次扣除5个教学工作量,并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改正的,停止下一学期的教学工作;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需要提供完整的电子课件。每学期学院进行抽查,组成专家组进行评阅。在抽查的人员中,被评为不合格者,学院扣除10个工作量,并予以通报批评。
五、关于上课纪律要求。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应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杜绝课间不休息,随意并课,拖堂等现象。无故迟到超过5分钟者,以教学事故论处,扣除5个工作量,早退超过十分钟者,按重大教学事故处理,扣除10个教学工作量;无故旷课1次者,上报学校教务处,扣除20个教学工作量。均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六、加强教学管理是教师的基本职责。任课教师可以选择不同形式的课堂考勤方式。不同课程由各班学生提供教师考勤情况材料。如果出现一学期考勤次数少于5次的情况,扣除5个工作量并通报批评,且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七、任课教师要求完成学校的听课任务。未完成听课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八、关于调课。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一学期内严格控制调课次数,并履行调课手续,非因学院或学校工作需要,个人原因调课不得超过2次,超过一次扣除10个工作量,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九、关于教研活动。任课教师不论有无教学任务,均应参加教研室的教学活动,凡无故缺席1次,扣除5个工作量。
十、无故不请假停课者,每次扣除20个工作量。
十一、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于每学期结束,并提交一份教学总结,或教学心得体会。无故不提交的,扣除10个工作量。
十二、不得拒绝学院教学工作(指上课、监考等)安排,拒绝者扣除学院发放的所有奖酬金。
十三、关于考试出卷、改卷。违反学校规定,泄题并造成重大影响者,扣除当学期全部教学工作量;统分粗心大意,被检查出统计误差有超过5分者,一次性扣除20个工作量。
十四、关于监考。凡监考老师抓住学生作弊行为的,一次奖励10个工作量。如监考不到位,在监考过程中出现迟到、玩手机、接打电话、打瞌睡以及做与监考事项无关工作者,予以通报批评,造成学生考试作弊等不良影响的,当值监考教师扣除10个工作量,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十五、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学院教学检查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