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关于申报桂林历史文化研究院2016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

作者:李天雪
发布时间:2016-06-16
浏览次数:524

各相关单位:

桂林历史文化研究院2016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桂林历史文化研究院简介

桂林历史文化研究院是桂林市政府与广西师范大学共同组建的智囊团形式的历史文化研究机构,其宗旨是为了更好地整合桂林历史文化研究力量,创新研究方式,增强研究效果,强化桂林历史文化研究的计划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桂林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利用、乃至 “文化立市”战略的实施,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咨询。

二、课题设置

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围绕根据《桂林市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总体方案》的文件精神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每项资助经费人民币4-5万元整。

三、申报要求

1.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申请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研究院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虽没有限制,但鉴于评审和组建合理的项目研究团队要求,建议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不宜过多加入申报的项目研究团队。

2.项目计划完成时间: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3. 已获国家、省、市社科规划立项资助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4.申报课题须按照《桂林历史文化研究院科研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或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

四、申报办法

课题申报时间为2016616日至201672日。申报人可在本通知附件内下载课题申请表,或登录 “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网()”或“桂林市博物馆网(http://www.guilinmuseum.org.cn)”下载课题申请表。

    申报人请认真学习《桂林历史文化研究院科研项目申报注意事项》(附件2),并于201671日前将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我院邮箱(1034039279@qq.com),确保电子版和纸质版一致;72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的纸质版报送至我院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不尽事宜,请与我院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3-2828891

 

附件:

1.《桂林历史文化研究院科研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2.《桂林历史文化研究院科研项目申请书》

3.《桂林历史文化研究院科研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桂林历史文化研究院

                                                                                    201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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