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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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为了加强对我院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师政教学〔2014〕134号)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推免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1) 申请人在校第1~第6学期已修读课程(含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 原则上没有重修科目,补考科目不能达到3科。
(2) 申请人在校第1~第6学期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
(3) 外语要求。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通过全国英语六级考试者,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推荐。
(4) 申请人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可不受上述(1)条件的限制,优先予以推荐。
① 国家专利获得授权者(已获授权的专利第一发明人;或指导老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
② 有创新性科研成果在核心期刊上发表(非理工科专业要求学生为第一作者;理工科专业要求学生为第一作者或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③ 参加全国性学科(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含二等奖),参加国际性学科(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含三等奖)。
④ 参加全国“挑战杯”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⑤ 国家授权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第一完成人,或指导老师为第一完成人,学生为第二完成人。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推荐工作程序
1.凡符合条件且要求被推荐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由本人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学院根据情况组织申请者进行推免考试(笔试、口试等),然后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推免考试成绩和考生的科研情况、特长、潜力等,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学院将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填写的《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审核盖章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通过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获得广西区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学生,方能取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
四、接收与录取
1.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经本院或外单位同意接收后,可免试(初试)进入本院或外单位相应的硕士点攻读硕士学位,但不能再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或参加公务员报名考试,不列入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派遣计划。
2.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管理与监督
推荐及接收推免生制度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应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对在申请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六、本办法由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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