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及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招收硕博连读制研究生实施办法》,结合本学科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一)招生学科:世界史。
(二)选拔原则:公正公平、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三)招收导师:学院所有具备招生资格且当年具有招生指标的博士生导师;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最终录取的考生指标占用导师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指标。
(四)组织领导:成立由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和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及博士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硕博连读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报名条件
(一)遵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身心健康,学业优良,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在培养方案已开设的硕士学位课程中均取得优良成绩,学位课程和必修课程的总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以内。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其它语种的相应等级考试,能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三)具备较强的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能独立开展科研与创新活动,学习目标明确。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在科研上做出明显成绩,表现出较为突出的创新能力,已有1-2篇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代表作(如已发表,申请者须是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如未发表,须提供两位具有正高职称同行专家的评阅意见),或者有其他形式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科研成果发表与出版等。
三、报名程序
(一)填写和公布硕博连读研究生指导教师拟接收意向
1.根据学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本学科当年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计划,向本学科全体博士生指导教师预告申报事宜。
2.本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向学院学术会员会提交《拟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计划书》,说明招生需求、培养优势及预期目标。
3.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遴选硕博连读研究生接收教师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批,由研究生院向全体硕士研究生公布。
(二)我校二年级在读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硕士研究生,符合报名条件的于当年秋季学期期末之前填写《硕博连读资格考核申请表》,并附能说明申请者科研业绩和创新能力的证明材料。申请表须由申请者硕士阶段指导教师和拟接收博士生导师填写推荐意见。
(三)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申请材料,并将通过审核的报名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四、选拔与考评
(一)综合考核。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着重考查申请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情况、专业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及成果、外语能力等,并投票表决,初选出硕博连读候选生。候选生名单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
(二)举行专题研究报告。综合考核后于相应学年春季学期4月下旬,候选生公开举行硕博连读博士学位专题研究报告会,评审小组对候选生专题报告水平、选题以及研究能力等做出考核评价,并在报告表上签署意见,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查后报研究生院。
(三)专题研究报告内容及要求
1.专题研究报告会分为候选生报告、评审小组提问面试两个环节。
2.计分方法:每位评审专家以无记名方式按百分制分别给出考核成绩,取平均值为该考生总成绩。考核内容的比例,专业知识占40%、外语水平占30%、综合素质占30%。
3.专题研究报告的内容应包含:本领域学科发展前沿情况;拟从事研究的课题来源、背景、意义,选题依据;说明课题要实现的最终目标及实施方案;课题重点难点、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及完成课题的基本条件;已经进行的研究工作内容、取得的结果;课题的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等。
4.专题报告用A4纸打印成册,篇幅字数按省级以上课题要求,专题报告格式参照《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规范》撰写,并于报告前交评审小组。
五、学校审批及录取
通过专题报告考核的硕博连读候选生经学校审核合格获得拟录取资格,公示10个工作日后,批准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
选拔工作秉持“公正公平、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未完成的硕博连读招生计划,可转为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计划使用。
六、培养与管理
(一)取得博士入学资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照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制与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一致。录取为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授予硕士学位。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符合我校博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博士学位。若不能通过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可以申请本学科硕士学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达到硕士学位授予要求者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和博士研究生结业证书。
七、其他
(一)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和纪监办公室全程负责硕博连读招生考核过程的巡视和监督工作。申请者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于招生年度当年内向学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校纪监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桂林市秀峰区王城1号(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院办108室),邮编541001。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wenlvkeyan@163.com
联系电话:0773-2852363
八、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