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鼓励学生参加国际交流活动,开拓学生的国际视野,提高跨文化交流与科研能力,根据学校2026—2027学年学生赴东盟交流专项立项通知,我学院申请的“赴越南河内师范大学访学项目”获得立项,学院拟招募优秀在校生于2026年秋季学期赴越南河内师范大学访学,现将招募事项通知如下:
一、访学时间
访学时间为2026年秋季学期,学院将于2026年12月1日前派出学生前往越南河内师范大学交流访学。
二、招募名额
10人以内。
三、申请对象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
(二)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在读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不纳入派出范围)且未获得过学校资助出国境项目的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征得导师的同意。
(三)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无课程不及格记录,无违纪处分记录。
(四)遵守《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五)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1.在校期间,发表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或被授权发明专利。
2.富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参加各类文体类大型活动、获得区级(含)以上荣誉奖项或长期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的优秀学生。
四、课程和学分
(一)课程选择
越南河内师范大学访学项目包含必修课程以及专业选修课程,课程学分修满可以不用选修,申请者可选修与自己专业相关的且越南河内师范大学开设的课程。
(二)学分
按照学院合作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转换。
五、资助说明
(一)资助标准
交流时长为一学期(通常4-5个月)的资助金额为10000元/人,学期与学年时长以外方合作院校正式学制安排为准。
(二)经费下拨
资助项目确定后,学校向项目承办学院(部)拨付经费。经费分两次核拨:项目学生出国当月预拨经费总额的80%,项目结束且各承办学院(部)提交项目总结材料后,拨付剩余20%经费。拨付至学院(部)的经费仅可用于学生赴东盟交流学习相关费用支出。
(三)资助发放
学院(部)收到学校下拨经费后,应按照上述资助标准向学生发放资助经费。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给学生:学生抵达国外合作院校后发放资助经费的80%,学生须提供正式注册证明等相关材料;学生按照既定计划完成学习任务返校后,发放剩余20%资助经费。
六、申请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填写申请表。
(二)学院进行人员选拔及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填写越南河内师范大学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文件,并发送至国际处审核提交。
(四)学校向越南河内师范大学推荐人员名单。
(五)越南河内师范大学审核申请材料并决定是否录取。
(六)越南河内师范大学为最终通过审核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
八、项目咨询
项目负责人:钟珂老师
办公地点:育才校区越南研究院3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533031
联系邮箱: 5084424@qq.com
九、注意事项
(一)学生一经对方学校录取,非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得擅自放弃交流机会。否则,已交纳的费用均由学生支付。
(二)在选拔推荐过程中,学生、家长及老师均不得直接联系接收方院校以干预选拔进程,违者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三)有意向参加项目的同学请及时办理护照。
欢迎符合申请条件并对此项目感兴趣的同学积极报名参加!
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6年7月6日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