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综合教学法教研室共有3位教师组成,均具有高级职称,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2人;3人均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其中具有博士学位2 人;具有中学历史教育教学实际经历者共2 人;综合教学法教研室主要承担教师教育类课程,共承担了《中学历史课程与教学论》、《中学历史新课程标准与教材分析》《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之(1)》、《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之(2)》、《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师资格考试实务》等必修课程共7门,其他相关教师教育选修课程《校本课程开发》、《教育测量与评价》、《班级管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等共4门。

    2015年以来,本教研室相关教师在《历史教学》《中学历史教学》《中学历史教学参考》《中小学教育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28篇,其中CSSCI刊物论文20篇。

教学方法上突出案例教学。根据授课内容采用专题讲授的方式进行教学,组织学生讨论重点问题,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运用“学导式”“发现式”“体验式”“示范式”等方式进行教学。采用“案例教学法”,向学生展示真实的教学情景,使学生面对实际的问题积极思考,帮助学生理解实际教学中所出现的问题,掌握对教学进行分析和反思的方式,培养他们分析、判断、解决问题能力。通过实训,加深学生对中学历史课程改革的了解,提高他们的课堂教学技能和教学能力,以适应中学历史教学改革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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